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因政府强制拆迁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滑县赵营乡人民政府一审被判违法。1979年,原告赵世英在原赵营乡人民政府迁址后,使用了政府留下的三间房屋。其后,原告又陆续在该处添加建造了两间房屋。2007年8月17日,被告向原告送达拆迁通知,以要在该地建设娱乐休闲广场为由,要求原告限期清理房屋及地面附属物。2007年9月6日,被告组织人员对原告的五间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向原告送达拆迁通知后,如果当事人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主动拆迁,被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赵营乡政府不具有强制执行该行为的法定职权,故判决确认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